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样表)

  • 发布时间:2024-07-11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的要点?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五条规定: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2、根做弯曲试验,而有的只送检3根试件,这样即使3根试件的拉伸试验结果全部合格,仍无法判定该批试件是否合格。

3、见证取样员在现场监督中的注意事项,如下:见证人员的资质 见证人员应由具有建筑施工检测试验知识的监理人员担任,并经过培训;见证人员确定后,应及时告知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和承担相应见证试验的检测机构。

4、严格遵循GB 175-2007及后续标准,确保建筑材料品质/ 在建筑工程中,每一环节的材料质量都至关重要。水泥取样需检查生产许可证,按出厂编号混合均匀后密封包装,填写详尽的检验委托单,注明水泥信息。超过三个月的水泥需进行复验,进口水泥同样执行严格标准。

见证取样送检规范

【法律分析】: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报告纳入质保资料。见证要求: 见证试验室必须通过省(或省以上)技术监督局对计量(CMA)和质量(CMC)认证,并且有省(或省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的试验室。

首先,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通常包括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钢筋、水泥、砂、石、防水材料等。这些材料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寿命,因此必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其次,见证取样送检的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

取样。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由施工单位负责,对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由见证人人员负责,填写《见证记录台帐》。(2)送检。取样后将试件从现场移交给试验单位的过程。(3)收件。(4)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采用省统一用表,签名一定要手签,应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统一格式。

法律分析: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承包单位按规定自检的基础上,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指定单位进行试验。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建筑施工中见证取样的品种、代表的批量、检验项目、取样数量等

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冷拉钢筋:应进行分批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20t的同等级、同直径的冷拉钢筋为一个检验批。取样数量:两个拉伸试件、两个弯曲试件。钢筋焊接钢筋焊接在建筑施工中一般分为:闪光对焊、电阻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预埋件T形接头埋弧压力焊、钢筋气压焊。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报告纳入质保资料。 见证取样范围 (一)、见证取样的数量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样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报告领取:第一种情况:检验结果合格,由施工单位领取报告,办理签收登记。第二种情况:检验结果不合格,试验单位通知见证人上报监督站。由见证人领取试验报告。